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27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貫徹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贛人社發〔2019〕21號)精神和江西省統計局提供的2018年全省城鎮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相關數據,5月30日,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下發《關于確定2019年度社會保險使用的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通知》(贛人社字〔2019〕187號),公布了2019年度社會保險使用的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標準。其中,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4736元;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5714元。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照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設立的九個繳費基數檔次確定月繳費金額。